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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公示

(发稿时间:2008-02-14 00:00:00    浏览次数:1096)     关闭窗口
(20080201号)
现将截至2008年2月1日本省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的353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20日。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其注册(从业)单位不一致的,则作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从业)”处理,限期在变更单位之日起30天内将两个资格变更到同一单位执业(从业)。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据建设部150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和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以及《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类似人员的,也不计入专职专业人数资质条件统计。
附: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名单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0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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