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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稿时间:2017-01-03 15:40:52    浏览次数:2995)     关闭窗口

苏建价站〔201619


各省辖市、省管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的文件精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于1128日—122日组织开展了2016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对全省13个省辖市、3个省管县的33家企业的66个项目进行了随机检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在省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在“江苏省工程造价行业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参加检查的人员,在受检单位随机抽取了受检企业2014年—2015年两个国有项目的咨询成果档案。今年的检查主要是针对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成果档案、咨询成果质量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等方面展开的,根据执业质量检查评分表进行对照打分。所检项目涵盖土建、安装、市政、装饰、景观绿化,成果文件以竣工阶段和发承包阶段为主。

从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企业能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符合或基本符合要求,表现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从业人员能够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承接咨询业务签订的合同大多采用了江苏省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内容基本完整,服务收费约定明确;咨询成果能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咨询成果文件格式、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操作程序规范,依据运用适当,计价程序和取费标准大都准确;500万以上项目能提供《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这次检查结果良好的企业为16家、合格14家、不合格3家,对这次检查情况较好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天勤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百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本次抽查采取“双随机”方式,抽查的企业各个资质等级的都有,有业务多的,有业务少的,有实力强的,也有实力相对弱的。抽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管理方面

1、造价咨询合同不完整。缺少作业期、奖罚措施、项目负责人、项目规模、投资额、建筑面积等重要信息,合同项目负责人与三级复核人员不一致;

2、有个别企业专业人员不在岗,项目咨询员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编制人员专业不对、编制资格不符合规定;

3、三级复核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的情况较为普遍。缺少有针对性的复核意见、复核底稿;有的三级复核的时间为同一天,有的企业咨询成果中建设单位的签字日期、咨询效果评价表日期在三级复核结束前;有的三级复核中已明确提出整改要求,但档案资料中未完善。

(二)成果档案方面

1、有些项目咨询成果报告书扉页编制人、复核人与成果文件编制人、复核人不一致;未加盖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印章、企业公章;

2、有些项目咨询成果报告书或编制说明对委托事项、工程概况、核减原因、编(审)依据、主要程序和方法、甲供材、水电费等重要信息或多或少有披露不全的现象;编制说明中的依据与实际结算依据不符、报告书中审定金额与审定单不符、报告书日期及审定单日期不符等;

3、档案中归档资料不齐全。缺招标、投标文件、资料交接单、投标文件放入错误、没有函件、无甲供材相关说明、工期延期说明、结算编审文件缺竣工验收证明、结算书缺项目费汇总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等,归档资料中相关技术资料不完整,无法与其计价过程和结果相互印证;

4、部分咨询企业500万以上项目缺咨询效果评价表或没有委托人盖章;

5、档案装订不符合要求。档案中材料顺序混乱或没有装订成册、没有页码、没有目录、目录中无作者页码、无备考表等。

(三)咨询质量方面

1、清单漏项、没有编码、没有或改变计量单位;清单项目对涉及到正确组价的要素如材质、规格或施工操作等特征描述不全、不详或错误,影响投标人报价,并容易在结算阶段引发争议;定额套用有误或与特征描述不一致;

2、不同专业间有些措施费、规费计取不统一、税金计取费率不一致;同一个单项工程中不同单位工程的材料价格取定不一致;

3、措施项目取费与施工合同约定不符、措施费漏计、计取没有依据、未按相应费率计取,还有施工排水降水没有单价、该计入措施费的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等问题;

4、大宗材料重复计算;工程未按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结算;下浮比率确定无依据;改变了原投标书中的主要材料价格又未提供相关依据;门窗幕墙试验费、桩基检测费计取没有票据;规费中排污费漏计等。

此外,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业务量少,有的一年只承担几项业务,咨询业务不熟练,操作不规范,服务质量同先进企业相比尚存在很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对企业专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树立以质量求生存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企业应把工程造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以及能力、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执业人员培养、考核当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督促造价从业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杜绝网络教育的代学现象,提高执业水平。

    2、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201511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20127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的要求,在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计量与支付、工程索赔、工程结算、造价鉴定等咨询活动中,切实规范各类造价成果文件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将误差率控制在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提高咨询成果质量。  

3、加强造价咨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造价咨询企业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制度建设不仅是要制定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落实制度,不能让制度形同虚设。企业要严格执行《江苏省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中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不仅要有流程单,而且还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的工作底稿;咨询成果的归档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进行,相关依据文件要齐全。咨询成果文件不仅要盖企业的公章、执业印章,而且必须要有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签字和盖执业印章。每个咨询项目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4、继续推行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

本次检查虽涉及企业不多,检查时间有限,但对企业触动较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些都具有普遍性。在检查中,检查人员与受检项目专业咨询员或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及时对他们进行指导,所以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机制,对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对推进我省造价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对本次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各省辖市、省管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以分析总结,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督促辖区内企业进行整改,采取一定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本次抽查中咨询成果质量较差的企业,我站将把有关情况通报给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并作为今后日常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12月20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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