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市建委转发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宁建科字〔2017〕419号)要求(见附件),请各企业对照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及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至市造价处。
报送地点:市造价处市场管理科307室、309室(南京市虎踞南路11号);
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9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联 系 人:吴晓燕、孙震;
联系电话:52851820、52851826、52851800。
附件:市建委转发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