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5﹞843号)的规定,现对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咨询企业进行信用减分前的公示。
一、拟信用减分的企业
上海伟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信用减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二)不良行为第一款及“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中减分类第47项的规定,外地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的,拟对其信用分值减6分。
三、公示时间
2017年1月24日~2017年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方式反映。联系人:孙震;联系电话:025-52851826、52851800;地址:市造价处市场管理科(虎踞南路11号307室)。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