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15〕20号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业务科室印章管理,规范用章程序,提高用章效率,经研究决定,启用“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业务专用章(1)”和“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业务专用章(2)”。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业务专用章(1)”用于计价管理科招标控制价备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的业务盖章;“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业务专用章(2)”用于市场管理科咨询企业诚信证明、业绩证明、分支机构审核、单项工程备案等的业务盖章。
计价管理科原“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计价管理科业务专用章”废除,市场管理科原“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资格审核章”保留,用于造价师、造价员资格管理的业务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业务专用章(1)印模、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业务专用章(2)印模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