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今年受疫情影响,年初各企业未能按时复工复业,导致信用加分部分数据无法及时申报,经研究决定,将《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加分项中第17条“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原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前,现延长申报期限为6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