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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

(发稿时间:2010-09-13 14:49:10    浏览次数:44027)     关闭窗口

来源:现代快报  时间: 2010-09-07 13:28
作者:吴德 岳飚 鹿伟
南京市纪委、住建委、监察局联合开发的“e路阳光”建设工程网上远程招投标平台。该平台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控。
    9月6,南京市某单位在网上挂出工程招标公告。建筑商张诚接到同行电话:请他去帮忙“捧场”,即在工程投标中“陪标”。张诚当即拒绝了请求:“这个高压线碰不得!我劝你还是规规矩矩去投标。”让建筑公司老板们变得“规矩”的,是南京市纪委、住建委、监察局联合开发的“e路阳光”建设工程网上远程招投标平台。该平台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全主体、全天候监控,全流程电子化网上留痕、可溯、可查,全方位规范化网上备案、监管、监察。
    “该平台改变了传统的工程招投标管理模式,将信息、通信和网络技术引入招投标监管中,从源头上阻割腐败利益链,遏制‘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龙翔告诉记者。
    据悉,“e路阳光”运行一年多来,先后对市区307个标段、中标总价46.32亿元的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实施网上招标投标,既增加了招标透明度,有利于社会监督,又能防范招标投标中各种不规范行为。
    固化“通用条款”,凸显“专用条款”——
    想帮特定者中标
    招标文件难突破
    [案例]
    近些年,南京某区开发区与一建设工程公司多次合作,该公司以质量过硬给开发区留下了深刻印象。今年4月,开发区要对园区一块场地进行平整,工程涉及金额4000多万。领导暗示承办部门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按该公司条件“量身定制”一些投标“门槛”,以助其中标。
    然而,当承办部门进入“e路阳光”平台编制招标文件时,系统显示的国家规定的“通用条款”根本无法变动,适合各工程特点的“专用条款”的编写全部用“蓝色字体”特别显现。
    [解读]
    在传统方式条件下,招标人很容易改动“通用条款”,监管部门也很难控制和发现。“e路阳光”平台将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编入专用标书制作模板工具,可供招投标人自动编辑和生成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既统一了文件编制格式,又利于监管部门的备案审核。同时,针对招标人需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专用条款”,“e路阳光”平台的使用工具将这部分内容集中在文件的相关位置,以不同颜色字体进行反映。
    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说,“e路阳光”平台实现了招投标全程网上运行,而且各重要环节、节点均实现了短信反馈,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办理。如今,每个招标项目有关人员往返监管部门及交易中心次数从十多趟减少到4趟之内,极大地方便了各方主体。
    投标人“隐身”,系统有相似度“分析”功能——
    投标文件太相似
    很容易被揪出来
    [案例]
    5月,某学校在“e路阳光”平台挂出校区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7月,此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如期开标评标。在评标时,“e路阳光”平台“相似度分析”系统提出警告:投标文件“相似度”过高,存有“串标”嫌疑。
    市建设主管部门当即介入调查,很快就查实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系一人所做,目前正深入核查是否存在“串标围标”事实。
    [解读]
    让潜在投标人“隐身”,让欲搞“猫腻”的人找不到“合作者”,这是“e路阳光”遏制“串标围标”使出的第一招。过去,由于投标采取现场报名和纸质方式,投标人报名时相互见面,在一张报名单上登记,很容易相互联系,造成串标围标;采用网上报名后,招投标各方主体和交易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在开标前都无法掌握潜在投标人的名单。
    加强关键节点的“监控”,及时发现“串标围标”可疑行为,这是“e路阳光”的另一“撒手锏”。市住建委纪工委书记梅国强告诉记者,“e路阳光”运行以来,在市区307个标段中,发现投标人有减少的趋势,特别是标的额不大的工程,一般只有3-4家。
    多环节“检验”,“ 异地远程”评标——
    想私底下搞公关
    连专家都找不到
    [案例]
    某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即将开标。参与投标的某建筑公司仍用老办法,开始打听熟悉的专家评委,准备“公关”一下,给予评标照顾。然而,反复打听也没达到目的,“特殊专业评委就这么多,都不参加评标,这个标如何评审?”
    待中标结果公示后,这家建筑公司才得知:这次评标全部是通过“e路阳光”平台抽取外地专家,通过异地远程评标完成的。
    [解读]
    在招投标市场,由于本地专家数量不足和分布不均衡,评标过程出现专家评委“老面孔”多、部分专家评委成“常委”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标和评委的独立与公正。今年3月在宁召开的华东地区跨区域远程评标工作研讨会曾达成共识:由南京倡议首建、华东部分城市共同参与的工程建设领域跨区域远程评标系统,将于明年正式投入使用。
    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平说,“e路阳光”评标专家库已从本市的1400多人扩展到覆盖全省的3600多人;他们已通过“e路阳光”平台对远程异地评标先行“试水”,先后有45个标段采用异地远程评标,抽取外地评委140人次。
    评审行为不严谨
    纳入年度考核中
    [案例]
    今年7月,评标工程专家孙先生受邀参加南京市某园林工程的评标。进入“e路阳光”平台,孙先生对没有“印象”的几家投标公司草草浏览给出了评审意见,而在个别投标文件上停留时间较长。
    令孙评委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一“匆匆浏览”行为被“e路阳光”平台自动记录在案。他因“评标不够严谨细致”、“评审异常”等原因,已被纳入建设主管部门对专家评委的年度考核中。
    [解读]
    “e路阳光”平台通过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专家评委进行量化考核,促进评标更趋客观、公正。据悉,该系统连接“封闭评标区”门禁指纹识别设施,自动记录评委参加评标活动的次数、签到时间,并对评委迟到、早退等异常情况自动记录。同时可按照评委考核办法,记录评委评标时的评标质量、工作态度等综合情况,定期汇总统计后报送监管部门。
    全程“固化”项目办理痕迹——
    接到举报查流程
    一小时内出结果
    [案例]
    7月21,一封反映下关一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存有“猫腻”的举报信被送到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该室工作人员当即通过特定“密钥”进入“e路阳光”后台,核查举报信所反映项目的“办理情况”。
    招标有无“刻意照顾”,评标是否“公平公正”,审批有无“超越红线”……逐个环节核查,逐个文件核实,逐个程序调查,不到1小时,该举报便有了初步结果,只待进一步实地核验、固定证据。
    [解读]
    国有工程项目全部进入“e路阳光”平台运行,从项目登记、发出招标公告,到评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全程12-14个环节的参与单位、人员、经办事项、时间节点、数据交换等关键信息全部“网上留痕”……这是“e路阳光”平台的亮点之一。
    在“e路阳光”的“信用平台”上,记者轻点鼠标,很快就查到了2600家参与南京建设工程交易的施工、代理、监理等单位的信息。截至日前,“e路阳光”的“曝光台”先后曝光160条不良记录,其中因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违法转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有20家,人员5名;受到通报批评的企业52家,人员61名。
    亮点
    这套系统好在哪
    构建一个网络:“e路阳光”覆盖南京地区所有的省、市、区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现网上“进场交易”,将做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委抽取、统一交易运行、统一行政监管、统一行政监察。
    整合四大系统:“e路阳光”将“工程交易、信用平台、行政监管、行政监察”四大系统整合一体。
    引入六项先进技术:一是数字信封加密。二是嵌入式pdf签章,保证标书不可篡改。三是相似度分析。四是采用B/S多层结构体系,可以做到客户端零维护。五是远程视音频交互。六是多重备份系统。
    具备七大功能:所有招标备案文件无纸化递交、备案和审查;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模板化工具制作;数字认证、电子印章、可信时间戳;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地远程评标;建立信用信息库;各流程、环节、节点监控和评价;网上支付和短信平台。
    评点
    阳光,管用的“防腐剂”
    没有阳光就没有生命,没有阳光就容易滋生腐败。近些年,南京市坚持将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向工程建设领域延伸,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创建“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推动招投标监管监控从“局部、事后”向“整体、实时”转变,权力制约由“人盯人”向“机盯人”转变,在提高投资效益、源头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路阳光”平台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在传统的多渠道发布招标信息的基础上,加大开标过程信息公开力度。投标人可通过“e路阳光”在网上解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实时观看开标全过程,各环节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发送给招投标人。“e路阳光”按照招投标参与各方的权限,提供查阅、下载、打印、存档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实用的信息资讯,有效解决了社会监督信息不对称的“困境”。
    “e路阳光”平台完善了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市场监督。“e路阳光”同步建立施工、代理、监理等单位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信用信息库,优良信息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录入,与招投标活动自动关联,并对社会永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当有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的单位进入招投标程序时,系统网络将明示该单位存在的问题,自动阻止进入,屏蔽“诚信缺乏企业”。
    “e路阳光”平台严格了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委网络监管,强化行业监督。“e路阳光”建立代理机构操作评价体系,将代理机构的备案材料一次通过率在网上适时发布,促进了代理机构工作质量的提升。同时,全面加强对评委评审行为的监管,实现远程异地评标。
    “e路阳光”平台开展网上跟踪检查,强化行政监督。“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自动记录经办人员所有办理事项的起止时间和办理意见,对超过办理时限的事项自动进行警示,极大提高了内部经办人员的工作效率。建设、纪检监察等部门可直接通过“e路阳光”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和后续检查,特别是行政监察机关可以对监察对象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异常情况和重点关注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预警和监督检查。这些功能的开发应用,进一步强化了行政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吴德岳飚 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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