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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2-26 14:39:35  来源:市造价站    浏览次数:7660)     关闭窗口

有关单位、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适应工程造价行业改革发展新需求,打造适合发展趋势的新型人才队伍,提升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根据《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宁建规字〔2014〕4号)(见附件1)规定,对专家库人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行业发展和专业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专家库调整工作。按照公开、择优、自愿、流动的原则,进一步增强部门联动性,整合各行业优秀人才,同时,聘请全国范围内的杰出知名专家。

二、专家库成员的专业划分

1.入选专家库成员的专业划分为:土建、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安装、装饰、园林绿化、仿古建筑七个方面;

2.符合上述多个专业条件的专家可同时兼任。

三、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理论水平高;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从事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规模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或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五)行业内具有较高地位获得普遍认可、作出突出贡献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可优先考虑。

四、申报专家库成员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申请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不超过200字,包括专家特长、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历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四)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

五、专家库成员的报名及公示方式

1.申请人登录我站门户网站“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点击“2021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成员申请”模块;

2.申请人按网页提示录入个人相关信息,按提示要求将所需材料依次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点击“保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前如需修改个人信息,请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系统自动调取相匹配信息后可进行相应的操作。)

3.市造价站将审核通过的拟聘专家库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经研究后确定并发布人员名单。

六、工作要求

1.上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2日;(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须对所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宁建规字〔2014〕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入选专家库后应严格履行职责、承担相应义务,接受考核和社会监督。

 

人:吴晓燕、马征宇

联系电话:52851820、52851823

 

附件:1.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

2.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库专家申请表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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