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19〕7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根据我处《关于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结合2015~2017年度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考核情况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文件要求,我处决定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信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2.《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
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价〔2006〕433号)(2017版)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
6.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
二、抽查对象
本次抽查的范围是2015~2017年度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结果为3A以下的企业、未申报2015~2017年度省信用评价考核的企业、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平台中各年度(2016年、2017年、2018年)信用得分均在80分以下的企业、2018年11月以后新申请并取得暂定乙级资质的企业。
三、抽查内容
主要抽查企业资质情况、出资人(股东)情况、专职专业人员情况、社保、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基本管理制度、造价师违规“挂证”情况等。
四、时间及要求
我处将在每季度末随机抽取下季度的被抽查企业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现场抽查前1~3天通知被抽查企业,请各相关企业保持电话畅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具体材料目录详见附件。
五、其它
1.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做好企业资信管理工作。
2.请相关企业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我处将在抽查结束后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并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处理。
3.市造价处联系电话:52851820、52851823。
联系人:吴晓燕、马征宇。
附件:被抽查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目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9年1月7日
附件
被检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目录
(一)本地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及查询表(查询日期在近三个月内,能够体现股东出资情况)、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2.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职专业人员的聘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企业社保账号)、受检时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当月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3.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分支机构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总公司)、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2.在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职专业人员的聘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企业社保账号)、受检时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当月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3.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