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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的通报
暨2017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12-02 16:08:30    浏览次数:8611)     关闭窗口

宁建价字〔201649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2015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的通报暨2016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通知》(宁建价字〔20153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报送情况予以通报,并将2017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下半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通报

1.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7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建设工程经济指标223例(见附件1),其中:典型工程造价指标74例;工程造价实例分析70例;城市住宅造价信息79例。综合上半年报送的102例经济指标,通过筛选分析共有169例经济指标被采录(见附件2)。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没有按照《通知》的要求报送经济指标,报送数量为0

2)部分甲级企业报送的指标种类不全。

3)部分企业存在重复上报的问题,将相同项目的相同指标重复上报。

4)部分企业上报的指标数据填报缺失;部分企业上报的指标类型名称与内容不符;许多经济指标基本情况表中没有填写开、竣工日期,无法判断是否为结算指标数据。

5)部分企业选用的指标数据源为招标控制价、指标数据源的结算年度比较久远、选用指标数据源为非南京地区的项目。

3.处理决定

1)对按时、按种类报送经济指标、无重复上报项目、指标内容符合要求并有被采录的3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表扬(见附件3)。

2)对上报数据符合要求并有被采录的61家企业予以通报(见附件2)。

3)对全年没有报送经济指标的28家甲级、46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批评(见附件4)。 

4.说明

本次企业上报情况统计数据为下半年的上报情况,对于企业报送的经济指标内容重复、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作上报数据的统计;采录经济指标是从企业全年报送的经济指标中进行筛选。

二、2017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要求

1.技术要求

报送的经济指标分为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和城市住宅造价信息三类,选择的项目应是南京地区各项数据指标完整的工程结算,并且为近两年完成结算的项目。

1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应选择具有代表性、以审定的工程结算为主的住宅(含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等工程造价实例,数据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

2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应选择某个实例工程,要求对造价形成过程进行解剖分析,分析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差异变量和指标对比。

3城市住宅造价信息选择的住宅类型应兼顾多层结构、小高层结构、高层结构三种。

2.数量及时限要求

典型工程造价指标:甲级企业(含分支机构)全年至少1例(9月底前报送);

工程造价实例分析:甲级企业(含分支机构)全年至少1例(9月底前报送);

城市住宅造价信息:甲级企业(含分支机构)全年至少2例(4月底、9月底前分别报送);

乙级企业全年应至少任选一个类型报送1例(9月底前报送)。

3.报送方式

登录“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选择“咨询市场监管”,点击“南京市咨询企业监管系统”,按页面要求登录后下载相关经济指标文件,按文件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并上传指标文件。

联系电话:025—5285181752851816(数据报送技术服务)。

4.管理要求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测报工作,合理选择工程项目,注重提升测报质量,严格按规定的类型、数量及时限完成报送工作。对于指标项目重复上报的问题,企业应引起重视,对发现重复上报的项目应及时联系管理部门予以退回。

 

附件:

1.南京市2016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统计表;

2.南京市2016年企业报送的经济指标被采录统计表;

3.南京市2016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通报表扬的企业名单;

4.南京市2016年未报送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名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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