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省造价总站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全面核对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于7月31日前填写完成“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核查表”(附件2),并在标题注明单位和事项后发送至邮箱1551710820@qq.com。
联系人:吴凯波;联系电话:52851822。
附件:1.关于全面核对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的通知
2.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核查表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