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并请于2018年2月8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njszjzz@163.com。
联系人:孙震 联系电话:52851826、52851800
附件:1.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2.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