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住建部组织编制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已完成送审稿。根据住建部及省造价总站要求,现向全市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讨,如有修改完善意见,请于4月30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284606458@qq.com,由我站集中整理反馈省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人:陈 健
联系电话:025-52851816
附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送审稿)》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