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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换证和复核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3-09-11 00:00:00    浏览次数:7198)     关闭窗口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通知)
 
 宁建价字(2013)29号

关于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换证和复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苏建定(2004)30号《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各施工单位持有的《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实施2013年度换证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和复核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并持有《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的施工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
二、换证和复核的步骤及需提供的资料
    1、登录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njszj.cn),在首页网上办事栏目“计价手册管理”——“换证和复核”栏目中按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可在左下角进行提交,按提示打印《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换证和复核申请表一份。
3、将打印好的“计价手册换证和复核申请表”盖上单位法人公章,连同施工企业已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原件等三份原件前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核实、验证。
三、换证和重新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31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京市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2311、2310室,联系电话:84784532、84784531)
四、换证和复核要求
1、各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换证和复核手续,以便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2、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换证和复核手续的,《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自2013年11月1日起自行失效。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计价手册      换证和复核      通知
抄 报:省住建厅造价管理总站,市住建委丁恒才、吴春华副主任
抄 送:市住建委建设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管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造价办,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南京化学工业园管委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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