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建 设 局 文 件(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
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2.《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二○○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