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5﹞843号)的规定,现对《关于对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注册造价工程师邓倩、周洪俊予以通报批评的通报》(宁建价字〔2018〕13号)中通报批评的企业进行信用减分前的公示。
一、拟信用减分的企业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拟信用减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二)不良行为第一款及“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中减分类第23项的规定,受到市造价处通报批评的咨询企业,拟对其信用分值减4分。
三、公示时间
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方式反映。联系人:孙震、马征宇;联系电话:025-52851826、52851823、52851800;地址:市造价处市场管理科(虎踞南路11号307室)。
附件:《关于对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注册造价工程师邓倩、周洪俊予以通报批评的通报》(宁建价字〔2018〕13号)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