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21〕13号
为了深入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工作,落实“证照分离”试点稳步实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造价咨询行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升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决定开展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管理及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工程造价为突破口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为政府投资决策以及重大工程项目保驾护航,助力南京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管理及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有效进行,我站成立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检查小组,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协助工作。
(二)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以及我站科室职能分工,由站长总负责,副站长具体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管理及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
三、检查对象及方式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成果文件;采用“双随机”检查和重点项目随机抽取相结合,原则上由检查工作小组确定。
四、检查依据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2.《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
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
4.《市政府关于印发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以及扩大试点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0〕77号)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6.《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8.《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修订)的通知》(苏建价站〔2006〕15号)
9.《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10.与工程计价管理相关的制度、文件、计价依据
五、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企业资信管理类
1.检查内容:资质管理、业绩管理、流程控制、质量控制、咨询报告书以及咨询档案管理等。
2.检查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建价字〔2021〕11号)(见附件1)文件执行。
(二)企业成果文件质量类
1.检查内容: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编制等。
2.检查标准:根据《南京市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明细表》(见附件2)执行。
六、检查时间
我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管理及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前按照“双随机”要求提前通知被检企业。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精准实施,各检查执法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综合检查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纪律要求,公平公正,依法检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严格履行廉洁纪律,检查执法人员应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在被检企业用餐、不使用被检企业车辆、不吃拿卡要等。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检查执法人员在履行综合检查时,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以及对检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并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管理的实施意见》
2.《南京市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明细表》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