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17〕55号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2016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的通报暨2017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通知》(宁建价字〔2016〕4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报送情况予以通报,并将2018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下半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通报
1.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11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建设工程经济指标329例(见附件1),其中:典型工程造价指标119例;工程造价实例分析102例;城市住宅造价信息108例。综合上半年报送的152例经济指标,通过筛选分析共有194例经济指标被采录(见附件2)。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没有按照《通知》的要求报送经济指标,报送数量为0。
(2)部分甲级企业报送的指标种类不全。
(3)今年上报经济指标的企业明显增多,同时也发生了许多数据填报的错误,如:城市住宅造价信息中,建安造价计量单位应为万元,而不少数据填报以元为计量单位;人工工日应为每百平方米消耗量而,不少填报数据存在小数点位数的错误。
(4)部分企业上报的指标数据填报缺失,不少经济指标基本情况表中没有填写开、竣工日期,无法判断是否为结算指标数据;不少经济指标填写内容及指标数据量过于简单。
(5)部分企业选用的指标数据源为非竣工结算项目、指标数据源的结算年度比较久远、选用指标数据源为非南京地区的项目。
3 . 处理决定
(1)对按时、按种类报送经济指标、无重复上报项目、指标内容符合要求并有被采录的6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表扬(见附件3)。
(2)对2017年下半年没有报送经济指标的8家甲级(见附件4)、全年没有报送经济指标的27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批评(见附件5)。
4.说明
(1)本次企业上报情况统计数据为下半年的上报情况,采录经济指标是从企业全年报送的经济指标中进行筛选。
(2)2017年晋升甲级的企业按乙级企业上报要求考核;2017年暂定乙级晋升乙级的企业未按乙级企业上报要求考核。
二、2018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要求
1.技术要求
报送的经济指标分为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和城市住宅造价信息三类,选择的项目应是南京地区各项数据指标完整的工程结算,并且为近两年完成结算的项目(一般为2015年以后开工、2018年以前竣工的项目为宜)。
(1)“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应选择具有代表性、以审定的工程结算为主的住宅(含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等工程造价实例,数据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
(2)“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应选择某个结算审核实例工程,要求对造价形成过程进行解剖分析,分析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差异变量和指标对比。
(3)“城市住宅造价信息”选择的住宅类型应兼顾多层结构、小高层结构、高层结构三种。
2.数量及时限要求
典型工程造价指标:甲级企业(全年至少1例(9月30日前报送);
工程造价实例分析:甲级企业全年至少1例(9月30日前报送);
城市住宅造价信息:甲级企业全年至少2例(4月30日、9月30日前分别报送);
乙级企业及分支机构全年应至少任选一个类型报送1例(9月30日前报送)。
3.报送方式
登录“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选择“咨询市场监管”,点击“南京市咨询企业监管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菜单“指数指标(新)”,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并上报指标文件。
联系电话:025—52851817(数据报送技术服务84182601-8010)。
4.管理要求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测报工作,合理选择工程项目,注重提升测报质量,严格按规定的类型、数量及时限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
1.南京市2017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统计表;
2.南京市2017年企业报送的经济指标被采录统计表;
3.南京市2017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通报表扬的企业名单;
4.南京市2017年下半年未报送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通报批评的甲级企业名单;
5.南京市2017年未报送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通报批评的乙级企业名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