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17〕1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价站〔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