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注册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建注函〔2019〕100号)要求,现对我市开展201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到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办理事项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三、办理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楼
南京市虎踞南路11号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19年10月10日